非法集资为较突出经济犯罪 警惕10大高发领域

2018-05-16 22:12:39 | 上海在线 | www.SHOL.cc

每年的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昨日上午,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假币、银行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经济犯罪,结合典型案例和实物展示,多角度揭露犯罪手法及其社会危害性,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目前,非法集资已经成为各类经济犯罪中比较突出的一类,在昨日的宣传活动现场,民警对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和10类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进行了公布,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10大高发领域

1.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2.网络借贷机构;3.虚拟理财;4.房地产行业;5.私募基金;6.地方交易场所;7.相互保险;8.养老机构;9.“消费返利”网站;10.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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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李旻] [编辑:上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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