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宣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民法总则学习宣传通知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出了部署。
通知强调,要突出民法总则基本内容的宣传,让民法知识家喻户晓。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要注重民法基本原则的宣传,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总则宣传。
据悉,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新华社
本文共1页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编辑:上海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