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面开展天津、江苏等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2016-09-13 11:06:44 | 上海在线 | www.SHOL.cc

12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福州13个县(市)区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每个县(市)区各设置一个跨省异地受理点,负责受理本县(市)区范围内,符合跨省异地受理条件人员的换补领身份证业务。

8月中旬,福州市在晋安公安分局岳峰派出所和上街公安分局启动了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为省外在福州务工、就学、居住人员申请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提供方便。

据了解,首批在福建省开展跨省异地的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等。

在跨省异地受理点所在县(市)区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11个省份户籍人员,满足以下3种条件之一即可办理跨省异地证:1、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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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林玲] [编辑:上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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