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9条措施

2016-08-25 13:17:09 | 上海在线 | www.SHOL.cc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8月22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9条措施,确保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目标。

记者梳理发现,9条措施中,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积极性的有3条,具体为:在当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奖励。

调动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有3条,具体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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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春华] [编辑:上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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